香港民航处:4 月 7 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充电宝为设备充电
轩灵博客 - 学习新技能,提升自我从这里开始

香港民航处:4 月 7 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充电宝为设备充电

新闻发布
3月24日发布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3 月 24 日消息,从香港民航处获悉,继上月发出通告提醒航空业界须严格执行对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后,民航处于 3 月 21 日与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会面,并于今日(3 月 24 日)发出新通告,更新对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携带及使用外置充电器的要求及规管,以进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香港民航处称,非常关注近期多宗怀疑与飞机乘客携带和使用锂电池外置充电器(以下简称“外置充电器”,又称“充电宝”)有关的安全事故。

根据最新要求,香港本地航空公司除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就飞机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外,4 月 7 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器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不得在航班上为外置充电器充电;以及不得把外置充电器放置于行李架上


该内容转自IT之家

本文共 280 个字数,平均阅读时长 ≈ 1分钟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 25 分享 赞赏
评论 抢沙发
取消 登录评论
SSL
下载海报